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党建工作专项整改工作报告(合集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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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党建工作专项整改工作报告

燃气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报告供借鉴 仅供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书记就重大液化气槽罐车爆炸事故的工作批示精神,按照《省危险化学品相关领域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住建城管局从7月起,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动目标

进一步强化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加强城镇燃气设施运行、气瓶充装、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做好居民用气安全管理和突发事故应急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专项行动组织情况

成立城镇燃气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市政公用股、城乡建设股、城监队等相关单位、股室负责人担任组员,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公用管理股。

(二)专项行动检查情况

1.重点检查县内人员密集场所及其周边摊贩所用气瓶的来源、质量、使用环境和使用方法等,对安全隐患进行多角度、无死角排查。

2.对县内配气站、撬装柜、液化气充装站、换瓶点等高危场所的防火防爆设施、报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从源头控制安全隐患。

3.内业资料方面,重点检查了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履职情况、对用户的安全用气宣传等。

4.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全面实施清单制管理,形成“照单履职、按单办事、依单考核、以单追责”的机制。

(三)存在问题

1.部分餐饮店负责人安全知识淡薄,不重视燃气泄漏报警器的重要性,未安装或将报警器探头随意设置,使报警器不能正常工作。

2.部分大中型餐馆消防管理不到位,灭火器无专人管理,存在压力不足、取用不便、放置隐蔽等情况。

3.液化气配送点气瓶出入库台账不完善。

4.部分户外管道锈蚀,压力表到期未及时校验。

(四)处理情况

1.对存在用气安全隐患的单位,现场对其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并要求整改,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监督,拒绝或逾期整改的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2.督促各液化气经营企业制定完善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记录。

3.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加强设施设备管理,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建立压力设备校验记录表。

三、下步打算

(一)继续强化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将安全检查制度落到实处,采用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加大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督促供气企业加强对用户的安全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入户安全检查。由各镇人民政府继续深入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的现象,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检查情况,形成长效机制。

(三)我局将完善推广安全清单制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加强隐患整改落实。以更坚决的态度、更细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督促全系统各项工作责任落实,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仅供参考学习

城镇燃气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报告

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篇2】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党建工作专项整改工作报告

为确保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加强对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县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田文才任组长,副局长闫胜利为常务副组长,各工商所所长和业务科室领导为成员的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制定了《温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年开展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保证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各所在专项行动中,充分利用遍布城乡的12315投诉举报网络向广大食品经营户宣传国家关于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的危害。

为将活动顺利进行,我局和县盐业主管部门联合在电视台发布通告,宣传有关政策,并印制3000份宣传单向经营户和消费者分发,公布工商部门和盐业部门的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和监督。

各所利用市场巡查和食品安全大检查的契机,对全县的食盐经营户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共检查经营户373户,有力的促进了食品经营户的自律意识,督促规范了食品经营户的台账建立,保证了广大消费者购买食盐“买得省心吃着放心”。

各所根据要求,对辖区的食品经营户又开展了一次证照检查,严格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市场。对新申请的食品经营户,严格把关,没有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坚决不颁发营业执照;对已申请的食品经营户,重新核查其经营资格;对食品加工企业、饭店、食堂等用盐单位也进行了排查,保证了食盐市场的安全。

【篇3】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党建工作专项整改工作报告

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到:“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数据录入缺乏深度调查、录入数据质量不高;未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程序精准识别贫困户和贫困人口,造成了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数据不准确和真实;各级扶贫部门虽然建立了贫困人口档案,但存在资料缺失、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产业扶贫资金分配上没有充分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扶贫项目推进力度不够;少数县直单位、乡镇对扶贫领域督查考核工作没有开展,连心小分队队员到岗到位情况很差,布置安排的,抓落实不够。”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组织落实

我镇召开扶贫专题会议,会上党委书记兰先学同志通报了上级部门反馈的意见及相关整改精神,统一了大家的思想认识,同时与各村签订了建档立卡质量承诺书,确保建档立卡工作数据准确可靠。同时结合“七清四严”筛查工作,全体干部再次深入到村、组、农户家中对全镇所有扶贫对象进行了再次核查,并与公安、工商、房管、交警等单位联系核实比对。经认真清理比对,截至20***年3月,我镇共剔除不符合“七清四严”贫困人口105户272人,删除死亡及错登人口27人,共计299人。20***年11月底又根据工商、房管等相关部门反馈,清退有房、有车等条件好的贫困人口7户23人。并对结果进行了公示,确保了建档立卡工作真实可信、精准识别到位。

二、加强监督指导,强化责任落实

我镇以各村驻村班子为第一负责人,确保干部帮扶到位,资料准确到位,各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组对贫困户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各家各户了解情况,每人定点帮扶困难户,并制定帮扶计划和脱贫措施,保证帮扶干部真正深入一线,走近贫困户。同时,各村安排了扶贫专干对扶贫档案进行完善,确保档案完整,内容全面。

三、做好规划协调,提高资金效益

我镇对扶贫项目统筹规划,做到早计划、早安排、资金及时到位,工程按期施工,加强对项目工程的质量监管。同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质高效运转,让贫困群众真正享受到扶贫项目带来的成果。20***年,我镇与森冠香榧合作社合作,为全镇83户未脱贫的贫困户申请产业到户资金24万9千元(每户3千元),入股合作社,确保每年300元/户的分红,增加贫困户收入。20***年,我镇整村推进项目20万元,用于丁路村熊家水泥路面硬化工程。因前期预算审计、邀标等时间过长,导致资金尚未拨付。截至目前,工程已大体完工,并于年前请款10万元,剩余资金我们将尽快组织人员验收,完成决算审计后拨付到位。

四、细化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

针对扶贫领域督导考核不到位,首先我镇召集各连心小分队成员开会,传达上级精神,剖析问题所在,理清下一步工作思路,鼓舞干劲、推进工作。会上,镇党委、政府对各小分队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明确了工作职责,加大了考核奖惩力度,有效调动驻村工作队队员的积极性。其次针对上级扶贫攻坚要求,详细清理全年脱贫攻坚具体任务,针对贫困村、贫困户形成任务清单下达到各连心小分队和帮扶责任人。开展进度督查,确保按时按质推进。最后是加强平时与年终考核的力度。及时将各小分队工作动态汇报至县扶贫攻坚办,方便县委年度扶贫考核中掌握各小分队工作质量。总之,结合以上三步,对各小分队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做好指导,确保扶贫帮扶工作到位,确保扶贫攻坚取得成效。

精准扶贫工作已经进入重要阶段,我镇将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按照要求完成扶贫工作的各项任务确保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推进。

【篇4】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党建工作专项整改工作报告

村扶贫问题是随着社会情况及农村贫困实际情况的变动而变动的。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扶贫专项巡察工作报告,希望对你有用!

11月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我县扶贫领域工作动员会在县政府小礼堂召开。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何慧忠作会议讲话,县委书记唐先程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陈书莹、陈庆高、黎宏丹、庞姚明、杨文、胡四弟、钟翔、邱学斌、罗瑞田、钟世萍等在家的县四家班子领导出席会议。此次动员会的召开,标志着市委第一巡察组正式进驻我县。

何慧忠指出,此次巡察是贯彻落实中央巡视方针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要求,全面抓好市委巡察工作,以扶贫领域为突破口,着力发现和解决被巡察单位在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找准查实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坚持突出重点,准确把握巡察的范围和对象。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高度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监督意识,圆满完成此次巡察工作。

何慧忠强调了此次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的七个方面内容和工作纪律:一是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二是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执行走样问题。三是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以及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问题。四是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问题。五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六是违反群众工作纪律问题。七是注重发现在扶贫领域中的违纪问题线索。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访谈、受理来信来访、走访暗访,向知情人询问、查阅资料或账目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

唐先程表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观念,坚决服从市委巡察工作安排部署,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配合巡察组,共同完成好这次专项巡察工作;要主动衔接配合,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充分准备,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全力保障巡察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坚持率先垂范,把接受监督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让巡察组全面、深入了解我县扶贫领域、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各方面情况;要全力补齐短板,进一步理清思路,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切实把巡察工作的成果体现到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建设中。

市委第一巡察组相关成员,钟山县四家班子其他领导和市委管理的其他处级干部;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全体班子成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8月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扶贫开发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组长宁武甲代表巡察组就专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市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发远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宁武甲指出,市扶贫开发局党组织领导班子按照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为抓手,努力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干部群众总体评价是好的。但在巡察过程中仍发现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六大纪律”等方面,存在党组织认识不全面、班子成员履职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落实不力,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宁武甲代表巡察组提出四点整改建议:一是发挥党组织领导班子合力,全面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二是结合实际抓落实,不断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三是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四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李发远在表态发言时说,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对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推动作用,抓好整改任务落实。保持政治定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扎紧党规党纪的篱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纠“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

近日,我市启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实行市县联动,采取“一托n”方式,深化政治巡察,突出主体和监督“两责”、中层和基层“两层”,立足“四个精准”,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

精准定位。此次专项巡察紧紧盯住拥有扶贫项目审批权和资金分配权的部门,涉农部门,民生资金密集、管理使用集中的部门,以及其他与扶贫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坚持巡察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委工作大局,配合“三亮三评三提升”和“四化”、“三查”活动,重点检查党和国家扶贫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精准定向。10家被巡察单位主要集中在涉农部门,以及对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有重大审批权的单位和部门。巡察中将抓住政策执行、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和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着力发现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着力发现基层“四项基础制度”不落实,党务政务不公开,作风霸道、欺压群众、处事不公、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以及侵占集体“三资”,贪占惠民资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精准发力。专项巡察实行市县联动,采取“一托n”方式,建立“五联”工作机制,提高巡察频度,同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加强横向联合,运用大数据对比手段,分析研判问题和风险,为进驻巡察做足准备;加强上下联系,建立市县巡察组联系对接全程指导机制;加强线索联办,对市县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统一建立台账;加强制度联建,制定一套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堵塞体制和机制漏洞,保证有限资金用到刀刃上、用到关键处。

精准整改。此次巡察将对20***年以来全市所有扶贫项目进行大起底,全部分类造册,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个项目排查。共性问题实行承办制,由党政领导部门牵头承办,明确目标任务、承办单位、完成时限、验收标准。个性问题实行专办制,由职能部门与配合单位专门办理,分别开展专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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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党建工作专项整改工作报告

自去年11月份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召开之后,各县区对此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下发了行动方案,通过层层发动,迅速掀起了打击非法行医的热潮。一年来,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打击非法行医各成员单位立足自身职能,团结协作,紧密配合,按照疏堵结合、纠建并举的方针,在全社会形成了声势浩大、深入持久的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全市非法行医现象得到根本遏制,医疗秩序得到有效整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抵制非法行医的自觉性显著提高。通过执法人员对62家各类医疗机构的暗访结果表明,全市非法行医率从20***年前的27%下降到的目前的2.25%,达到了历史最低水平。

(一)积极营造打非舆论声势。行动期间,各县区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对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拒不完全统计,行动期间,全市主流新闻媒体共报道120余次,其中县级报道80余次;市局投资近万元印制打击非法行医通告1万张,张贴到全市各村庄、居民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发布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动态,共编印《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简报》85期,其中县区级编发51期;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定期开展曝光和公示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对20起典型非法行医案件进行了曝光,对全市2578家医疗机构进行公示两次,既震慑非法行医者,又有利于群众选择合法的医疗机构就医。各县区创新宣传形式,积极营造氛围:***县开展了以“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秩序”和“整顿治理镶牙场所”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出动人员20余人次,车辆15台次,发放宣传材料两万余份,悬挂宣传条幅30余条;县通过宣传车、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深入农村、社区开展了多层次的打非专项行动的宣传;县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行动”集中宣传日,在梨园公园广场前举行了打击非法行医集中宣传咨询活动,悬挂横幅和标语摆放展板,接受群众咨询130余人次;***区积极协调有关新闻媒体的密切配合,对整个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从安排部署、正式启动、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多个方面进行全程报道;***县、***县开展“五进”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农村、工地、市场等地积极开展“依法执业,文明行医”、“认识非法行医”、“科学防病,拒绝巫医游医”、“拒绝黑诊所”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营造了打击非法行医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执业公示制彰显成效。为便于群众监督医疗机构,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全面推行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公示制。县、***区与各辖区内医疗机构全部签订了《依法执业承诺书》;在医疗机构内部醒目位置悬挂卫生技术人员证件的原件照片进行公示;沾化对诊所负责人及卫生技术人员证件的复印件进行公示;***区实行诊所实名制,对全区170家诊所以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命名。公示制的实施,方便了广大群众区分该诊所是否是合法医疗机构,有效地防止医疗机构超出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出租、外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不具备行医资格的人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别一提的是,从去年开始,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群众“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一年来,全市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40起,对5起案件的实名举报人按规定兑现了9500元奖励,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有奖举报由此进入制度化和法制化的快车道。

(三)部门联动增强了执法合力。围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确定的整治重点,卫生、公安、计生、食药、工商、部队等各打非成员单位既立足自身职能,又注重部门联动,形成了打击非法行医的有效工作合力。***县卫生局多次与公安、食药、计生等部门联合,对全县医疗市场实施无缝隙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态度顽固、地点隐蔽的非法行医者进行了重点打击,有效遏制了非法行医的嚣张气焰。期间,对4名非法行医涉嫌犯罪的人员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各县还与食药部门制定了定期巡查通报制度,对药店非法行医现象实现了有效监督;***区卫生局先后与公安、工商、食药等多部门联合执法4次,清理取缔非法诊所4家,规范12家;***区、县、***县对“钉子户”“难缠户”等采取与公安、药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模式,形成监管合力,给非法行医者有力的震慑;***县卫生局联合公安、计生、药监、工商等部门,对辖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行医场所进行了重点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成效。

了整治,全面规范了我市牙科诊疗场所的医疗秩序。***县制订了循序渐进、“四步走”的做法,彻底清理了辖区内镶牙场所;县通过县电视台播放镶牙场所清理通告6次,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县采取疏堵结合的方针,对符合标准的审批为口腔诊所,对不达标者依法取缔、摘牌停业;***县召开了镶牙场所负责人座谈会,对非法行医的危害性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同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直至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全部摘牌停业;***区通过***区有线电视台及魅力滨城报刊,发布《关于责令停止无证镶牙场所诊疗活动的通告》,督促无证镶牙场所自行关停,对多次督导仍存在无证镶牙行为的场所依法予以取缔。

(五)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县区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多次开展专项行动,查办了一批案件。拒不完全统计,行动期间,各县区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7135人次,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5211户次,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共对涉医违法案件立案142起,罚款50.3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万元,其中查处无证行医108家,罚款40.3万元,移交公安机关6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起,取缔非法镶牙场所400余家。各县区查办案件情况分别为:***县立案38件,罚款金额17.45万元,移交法院强制执行2起;县立案23起,罚款12.8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起;县立案21起,罚款7.78万元;县立案19起,罚款4.5万元;***区立案18起,罚款3.25万元;***县立案12起,处罚3.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54万元;***县立案7起,处罚金额2.1万元。

许可审批方面。***县、***县在未出台本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情况下,实施了对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惠民、沾化在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后没有及时向市局进行备案;开发区今年新设置的医疗机构未执行新的行政许可统一标准格式。在抽查的62家医疗机构中,***区2家、***县1家达不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要求,有的科室设置不合理,没有达到各室分离,有的诊所没有设置单独治疗室;县1家民营医疗机构许可审批科目不规范,一级医院审批科目应到一级科目。

监管方面

1.依法执业。***县、县、县、县计生服务机构涉嫌存在超范围执业或聘用非医师做彩超的行为,***县1家医疗机构审批为内科,场所内设有检验科、彩超室,涉嫌超范围执业;***区2家、***县1家医疗机构仅核准登记了内科,但是门头牌匾中却出现了“内、外、妇、儿”及“烧烫伤专业”等的宣传标语,存在夸大或违规宣传的现象;县1家民营医院未持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但led宣传屏宣传;***县1家医疗机构审批名称和悬挂名称不一致。

2.医疗废物处理方面。***区、县、***县、***县个别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医疗废物未分类,使用后的一次性棉棒随地乱扔,未用专用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包装等现象。

3.推拿按摩场所非法宣传疗效。开发区有3家推拿按摩场所仍然存在宣传“中医”、“疼痛治疗”等宣传治病疗效的现象。

4.医疗文书。个别医疗机构未严格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存在未按要求开具处方、处方上医师不签名等现象。

此外,县、开发区对打击非法行医材料整理不够完善。

疏堵结合,规范审批。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动态监管,完善许可审批程序,规范许可审批行为,建立健全许可档案。要疏堵结合,对符合设置标准的,要按照程序及时予以审批。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和校验。对已经审批的,要强化对医疗机构的执法检查,严格执行不良行为记分制度,通过暂缓校验、限期整改直至注销许可证的方式,完善医疗机构的退出机制。

加强监管,规范行为。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水平,提高监管水平与效率。原则上,全年对辖区内登记在册的医疗机构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广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

标本兼治,立足长效。要坚持打击和疏导、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监督和服务并重,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并举的原则。要积极探索、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提高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水平。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根源,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完善监督管理措施。

【篇6】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党建工作专项整改工作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书记就重大液化气槽罐车爆炸事故的工作批示精神,按照《省危险化学品相关领域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住建城管局从7月起,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动目标

进一步强化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加强城镇燃气设施运行、气瓶充装、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做好居民用气安全管理和突发事故应急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专项行动组织情况

成立城镇燃气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市政公用股、城乡建设股、城监队等相关单位、股室负责人担任组员,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公用管理股。

(二)专项行动检查情况

1.重点检查县内人员密集场所及其周边摊贩所用气瓶的来源、质量、使用环境和使用方法等,对安全隐患进行多角度、无死角排查。

2.对县内配气站、撬装柜、液化气充装站、换瓶点等高危场所的防火防爆设施、报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从源头控制安全隐患。

3.内业资料方面,重点检查了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履职情况、对用户的安全用气宣传等。

4.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全面实施清单制管理,形成“照单履职、按单办事、依单考核、以单追责”的机制。

(三)存在问题

1.部分餐饮店负责人安全知识淡薄,不重视燃气泄漏报警器的重要性,未安装或将报警器探头随意设置,使报警器不能正常工作。

2.部分大中型餐馆消防管理不到位,灭火器无专人管理,存在压力不足、取用不便、放置隐蔽等情况。

3.液化气配送点气瓶出入库台账不完善。

4.部分户外管道锈蚀,压力表到期未及时校验。

(四)处理情况

1.对存在用气安全隐患的单位,现场对其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并要求整改,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监督,拒绝或逾期整改的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2.督促各液化气经营企业制定完善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记录。

3.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加强设施设备管理,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建立压力设备校验记录表。

三、下步打算

(一)继续强化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将安全检查制度落到实处,采用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加大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督促供气企业加强对用户的安全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入户安全检查。由各镇人民政府继续深入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的现象,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检查情况,形成长效机制。

(三)我局将完善推广安全清单制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加强隐患整改落实。以更坚决的态度、更细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督促全系统各项工作责任落实,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燃气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报告供借鉴

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某县城镇燃气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县2020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县城镇燃气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本文来源:http://www.shuangyixiangsu.com/shishang/58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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